各单位:
根据《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临职院办发〔2025〕28号)相关规定,我校将对2026年春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参加招聘活动的岗位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岗位设置、用工条件等信息见《202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明细表》(附件1),可点击链接或扫码查看。
二、招聘对象
1.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且在校内就读的学生;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积极向上,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4.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三、报名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收到学校发布的勤工助学用工需求通知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用工单位招聘条件,于3月12日前联系拟应聘部门联系老师进行报名,根据各部门负责老师要求提交材料、参加面试。
2.用工单位选用
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灵活的选拔方式,综合考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进行选用。最终确定选用的学生通过企业微信OA系统办事大厅中“学生勤工助学报名流程”进行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各用工部门需要于3月16日前将被选用学生线上报名审批通过并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校公示与学生上岗
学校对选用学生进行公示,各用工单位需对录用的学生进行短期培训,进行安全、技术、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能聘用的学生,学生工作处将进行备案,做为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预备力量,并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各项勤工助学临时工作岗位。
四、工作要求
1.招聘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选用时坚持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部分技术含量高、有专业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无人胜任的岗位,可选用普通学生参加。
2.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工作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学期内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可根据岗位需求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3.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学校驻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目前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岗薪酬为25元/时。
4.勤工助学岗完成情况以用工单位考核为主,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等次,按照薪酬标准的100%发放;不合格者,按照薪酬标准的50%核发并进行培训;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辞退。被辞退的学生一学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得学校各项评先树优资格。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用工岗位明细表
2.临沂职业学院学生线上报名操作流程
联系人:崔晓0539-2872068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0日

附件2:
学生勤工助学报名线上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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