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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续贷申请手续的通知
[字号: ] 2019-06-06    杨海涛   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

 

各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请各位贷款学生完成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毕业确认

已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进行还贷。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2019730日前要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因休学、继续攻读更高学历、入伍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三、在校生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须在6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将影响下学年续贷申请。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部分县级资助中心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如当地无特定版式的生源地续贷证明,学生填写学校提供的续贷证明;如当地有特定版式的证明材料,则按照当地要求提交的材料填写。请于630日前将续贷证明材料办理完成。

四、工作要求

请各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学生处(团委)

                 20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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